汇票追索权行使的情形有哪些,法律依据是什么

时间:2024-04-23 作者:中山律师

汇票追索权行使的情形多样,如持票人无法获得承兑或付款等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》,追索权行使需注意期限、持票人身份等。丧失追索权可能因未提供合法证明,但承兑人/付款人仍应承担责任。不及时行使追索权可能导致权利丧失,影响资金流转和权益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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汇票追索权行使涉及多种情形。如持票人无法获承兑或付款,可向出票人、背书人等追索;持票人为出票人时,对前手无追索权;为背书人时,对后手无追索权。行使时需注意法定期限和提供合法证明。丧失追索权将影响资金安全。具体操作应依据《票据法》规定,结合实际情况灵活选择追索对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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汇票追索权行使的常见方式有向出票人、背书人、承兑人或保证人追索。选择方式时,需考虑债务人的偿债能力、追索效率和成本等因素。可单独或同时向多人追索,已追索过的仍可再追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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