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购买的商品营养成分表与商家宣传的不同,我能得到什么补偿?

时间:2024-03-09 作者:中山律师

法律分析:首先与经营者协商赔偿,协商不成可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,或向工商行政部门进行申诉,在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再提起仲裁或者诉讼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,或者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,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,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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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发现购买商品与自己的需要不相符合时第一时间与商家协商沟通,指出自己的购买目的与产品不符合,申请更换或者退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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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者决定申诉时,应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(如卫生部门、检验检疫部门、质量部门、工商部门、建设部门等)提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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